疗养院不向外国护理人员支付最低工资
德国的最低护理工资适用于在疗养院或门诊服务设施中以德语工作的所有护理人员和护理助手. 当前,旧联邦州为11.35欧元,新联邦州为10.85欧元. (也适用于外国护理助手.
但是很多疗养院都支持, 部分有意识或试图规避, 不符合法律要求.
这些机构与外国护理助理签订了雇用合同, 大多数时候 5-6 有一年的护理学硕士学位.
工作时间总是与每周工作时间一起给出. 收入与每月总工资一致. 因此,外籍员工是不可能的, 确定您的每小时总工资, 因为您不熟悉德国系统.
我想向您介绍一个外国护理学生的最新案例,该学生一直在柏林的一家私人住院医疗机构中担任雇佣合同的护理助理。 2019 作品. 该设施还是社会服务e.V.联邦私人提供者协会的成员。.
情况:
– 员工具有经证明的具有学位的外国学位
– 德语证书B2
– 根据现有雇佣合同的每周工作时间 42 小时
– 每月总收入€ 2011,00 根据目前的雇用合同
– 每月总工资没有增加 2019 上 2020
每小时总工资的计算:
每月工作时间
42 每周工作时间x 4,33 = 181,86 一个月的小时数
格罗斯小时工资:
每月总工资€ 2011,00 : 181,86 每月工作时间=€ 11,05
与法定最低护理工资相比,该员工每工作小时失踪
€ 0,30.
这是我的 30 多年的社会经验,- 卫生保健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例.
因此,请检查您的雇佣合同和工资单. 不根据最低工资获得报酬, 您也可以要求此.
一切顺利,保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