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議會通過 7. 四月 2017 代理工作領域法律全面修改獲通過. 更嚴格規定的目的尤其應是改善臨時工的就業條件.
臨時代理工作是波蘭經濟的一個快速增長的分支. 所以目前關於 800.000 臨時工超過 6.000 貸方 (機構) 受僱. 什麼是臨時僱傭勞動力的手段, 現在越來越危及核心勞動力的地位. 波蘭政府還認為需要改善臨時工人的權利和官方控制的可能性. 自從 2014 因此正在討論修改法律. 這些現在已經在議會通過時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應該已經在 1. 六月 2017 生效.
以下是主要變化:
時限
根據目前的法律情況,臨時工可以在一段時間內 36 月不超過 18 連續幾個月被同一家機構借出. 因此, 然後臨時工可以簡單地由另一個機構僱用並不受限制地分包. 在實踐中,時間限制因此純屬虛構.
現在將出台一項規定, 根據該規定,臨時工人可以為有關租用人進行臨時代理工作的最長時間與此無關, 它是由哪些機構授予的.
不交換核心勞動力
不允許使用臨時工, 當長期僱員被解僱並由臨時工人取代時. 這應該只有特殊原因才有可能.
國家勞動監察局更容易控制
此外,借款人將有義務, 根據勞動法和民法保留他僱用的臨時工的記錄. 該解決方案旨在促進國家勞動監察局的控制.
懷孕臨時工的平等權利
另一個變化使懷孕的臨時工與懷孕的工人處於平等地位. 對於孕婦, 根據勞動法受僱於有關雇主, 從懷孕第三個月開始,孕婦的定期合同延長 (第三個月後) 直到交貨. 這也應該適用於未來懷孕的臨時工.